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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海通证券荀玉根团队指出,1月4日以来的上涨属“春季躁动”,一些热门股没有什么基本面支撑。目前部分热点已退潮,短期行情出现乏力迹象,但中长期仍保持战略乐观。从各种指标来看,A股已处于牛熊周期末尾,估值已见底。从全球市场比较的视角看,A股吸引力很大。这一点从近期北向资金不断涌入就可以看出。
付一夫认为,我国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合作的积极推进,充分展现了我国携手沿线国家发展共赢的承诺与履行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可以让沿线各个国家更便利地搭上中国发展的快车,更多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红利。同时,我国将自身发展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相结合,在协作共赢的基础上,为全球经济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点,也反映出我国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中扮演的角色正变得越来越重要。
另一方面,随着智能投顾逐渐受到关注,“李鬼”也相继出场。薄纯敏表达过这样的担忧,市面上不乏一些打着智能投顾旗号,实际做信贷业务的公司。这背后,需要的是监管。央行曾在发布资产新规时表示,“取得资质的机构可以在技术具备的前提下,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投顾业务,但非金融机构不能借助智能投顾超范围经营;取得资质的金融机构在进行智能投顾业务时,不能夸大宣传,必要时应人工介入。”
陈音江认为,应将大数据“杀熟”定义为经营者利用大数据技术釆集用户信息、建立用户“画像”,并以谋取利益为目的,根据用户“画像”提供特定(非可选性)商品或服务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则建议,应尽快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明确对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对大数据的法律属性和使用范围予以规定。如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相关实施配套条例,完善《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大数据“杀熟”行为列入法律治理范围之内。同时,完善《价格法》有关规定,清晰明确界定“价格歧视”行为,探讨是否将大数据“杀熟”现象列入价格歧视范畴。
不过,在该调查结果发布后不久,与此前被指涉嫌大数据“杀熟”的所有企业一样,上述两家企业立即公开表态称,不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一边是多数用户觉得自己曾被大数据“杀熟”,另一边是相关企业坚决否认。有没有大数据“杀熟”,到底谁说了算?对此,《工人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根据年报,2015年到2018年,处置非流资产分别获益4663.16万元、4064.13万元、537.8万元、1362.64万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分别为1,798.90万元、1519.32万元、1336.31万元、1432.20万元。